《虚拟资产服务法》三读通过!金管会:最快明年 Q1 开放 VASP 申请许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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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湾虚拟资产监管迈入新时代。立法院今(30)日三读通过《虚拟资产服务法》,首度以专法建立完整监理架构,除将稳定币正式纳入监管外,也将现行虚拟资产服务商(VASP)登记制改为许可制,并明定不得有诈欺、操纵市场等不公正行为。金管会表示,预计最快 2027 年第一季完成 9 项子法订定,让新法正式上路,且在新法实施起一年内,开放既有的 VASP 业者重新申请执照。

这次三读通过的《虚拟资产服务法》,被视为台湾加密资产产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。过去主管机关主要透过《洗钱防制法》管理虚拟资产业者,未来将进一步扩大至营运治理、市场秩序、投资人保护及稳定币管理等层面,建立更完整的监理制度。

VASP 全面纳管 未取得许可不得营业

综合《经济日报》、《联合报》和《中央社》报导,三读条文明定,虚拟资产服务商(Virtual Asset Service Provider,VASP)必须依照经营业务类型,向金管会申请许可并取得执照后,才能合法营业。法规将 VASP 明确区分为 7 大类,包括:

  • 交换商
  • 交易平台商
  • 移转商
  • 保管商
  • 承销商
  • 借贷商
  • 其他经主管机关指定之服务商

未经主管机关核准取得执照者,原则上不得经营任何虚拟资产相关业务。此外,VASP 的开业、停业、复业、歇业、解散,以及业务范围变更等事项,也都必须事先取得金管会核准。

强化内控、资安与客户资产保护

除了取得许可外,《虚拟资产服务法》也将规范 VASP 所经营的财务与业务、负责人与业务人员适格性。未来,VASP 必须建立:

  • 内部控制与稽核制度
  • 资讯安全管理制度
  • 营运资讯管理及保密政策
  • 营运持续性政策
  • 客户资产分离保管制度
  • 虚拟资产上下架审查机制
  • 作业委外管理制度
  • 财务报告申报制度

金管会表示,未来监理将不再仅限于洗钱防制,而是全面提升业者的财务健全、公司治理及风险管理能力,进一步保障投资人权益。

稳定币首次纳入专法 须经央行、金管会双重审查

《虚拟资产服务法》的另一项重大突破,是首度将稳定币纳入专法管理。根据三读条文定义,稳定币是指「表彰与单一或多个法定货币之价值连结,以维持其价值稳定之虚拟资产」。

未来凡欲在台湾发行稳定币,应由发行人向主管机关申请许可,且许可前应会商中央银行同意。同时,《虚拟资产服务法》要求稳定币发行人必须:

  • 设置与维持十足(100%)的准备资产
  • 准备资产须存放在境内金融机构
  • 准备资产与公司自有财产完全分离
  • 除依法提存准备金外,剩余资产须全数交付金融机构信托保管,并进行定期查核与资讯揭露

此外,三读条文也明定,稳定币不得支付任何形式的利息或收益。

若发行人未来破产,稳定币持有人对准备资产享有优先受偿权,且相关准备资产不得列入破产财团,以保障持有人权益。

针对稳定币发行是否仅限银行承办?银行局副局长王允中表示,不论发行者是否为银行业者,发行资格将由银行局负责审查,金融科技公司亦然。至于是否限制发行家数,仍将由银行局与中央银行共同研议。

操纵市场、虚伪诈欺 最高可判 10 年、重罚 2 亿元

为强化市场行为规范,三读条文规定,虚拟资产的发行或交易,不得就足以重大影响虚拟资产发行或交易的资讯有虚伪、诈欺、隐匿或其他足致他人误信的行为,亦不得「直接或间接」从事影响虚拟资产交易价格或供需的操纵行为。

违者可处 3 年以上、 10 年以下徒刑,得并科 1000 万元以上、 2 亿元以下罚金。

此外,曾因虚拟资产诈欺、洗钱或违反本法规定,经判决有罪确定者,尚未执行完毕,或执行完毕、缓刑期满或赦免后未满 5 年者,不得担任 VASP 负责人;已担任者,金管会得依法解除职务。

现有业者享过渡期 最快 2027 年第一季改采许可制

针对现有业者,新法设有过渡期条款。已依《洗钱防制法》完成洗钱防制登记的 VASP,以及已依金管会规定提供相关服务的金融机构,应于新法施行后:

  • 12  个月内向金管会申请许可;
  • 21  个月内完成审查并取得许可证照。

若有特殊情形,最多可再延长 3 个月,且以 1 次为限;逾期未申请或未取得许可者,不得继续经营虚拟资产业务。

金管会证期局副局长黄仲豪表示,若一切依规划进行,最快将于 2027 年第一季底前完成 9 项子法订定,与母法同步上路,届时现行登记制度也将正式走入历史,全面改采许可制度。

目前待完成的子法共计 9 项,内容涵盖 VASP 设置办法、人员及财务管理、内部控制、业务委外、帐户与涉及异常管理办法,以及稳定币许可办法等重要规范。

立法院要求研议虚拟资产衍生品 并加强境外平台管理

除《虚拟资产服务法》外,立法院这次也通过 15 项附带决议。

其中包括要求金管会于法案通过后一年内,提出开放虚拟资产业者提供衍生性虚拟资产商品服务的规划方案,并加强管理未经核准在台提供服务的境外交易平台,以避免非法业者冲击国内市场发展,同防堵洗钱及诈骗漏洞。

随著《虚拟资产服务法》完成三读,台湾虚拟资产市场正式迈向专法监理时代。未来从交易平台、稳定币发行到市场交易秩序,都将纳入更完整的法制规范,也为产业建立更明确的发展方向与监理标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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