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永昌提「台湾首部加密货币专法」,立法院一读通过

台湾立法院今(27)日一读通过由立委江永昌、郭国文、钟佳滨联合提案的「虚拟资产管理条例草案」,为台湾首部加密货币专法奠定基础,后续将交付财政委员会审查。

根据立法院公报,这项草案的连署人还包括立委苏治芬、王美惠、陈秀寳、罗致政、张廖万坚、何志伟、林楚茵、蔡易余、郑运鹏、沈发惠 、汤蕙祯、吴玉琴、刘建国和黄国书。

江永昌办公室向外媒《The Block》称,法案二读尚无具体时间表,但不太可能会在明年 1 月前进行。

江永昌指出,虽然金管会上个月已颁布「管理虚拟资产平台及交易业务事业(VASP)指导原则」,要求业者加入公会、订定自律规范,但仍缺乏完整的法律规范, 恐无法充分发挥监管效果。

江永昌向《The Block》表示:「法案一读通过后,有关加密货币产业监管框架的讨论已进入下一阶段。我们希望金管会也能够向立法院提交自己的专法草案,让社会各界在这个过程中进一步凝聚共识。」

江永昌此前表示,这部专法有三大目的,希望能强化加密货币业者监管、降低业者合规成本并建构加密货币市场秩序,以及完善客户权益保障。

根据法案内容,虚拟资产业定调为「特许行业」,必须要获得主管机关的许可才能营业,另外也针对以下 12 面向进行管理:

      • 虚拟资产业为特许行业,进行分级管理;
      • 虚拟资产业者均应加入公会,遵守公会自律规范;
      • 虚拟资产业者得自行发行或为他人发行虚拟资产;
      • 虚拟资产业者得经营虚拟资产衍生之商品、服务以及虚拟资产衍生性金融商品;
      • 虚拟资产业者需制定虚拟资产上下架审查程序以及交易规则;
      • 虚拟资产业者与客户资产分离规定;
      • 虚拟资产业者与客户订定契约、广告行销相关规定;
      • 虚拟资产业者的资安规范;
      • 虚拟资产业者洗钱防制、内稽内控制度之规范;
      • 虚拟资产业遵守主管机关财务监理及配合主管机关查核;
      • 成立虚拟资产基金以落实客户权益保障;
      • 不正当交易行为之禁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