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湾金管会:「稳定币」牵涉央行权责,「未规范」可否发行

台湾金管会作为虚拟货币的主管机关,料将于 9 月下旬针对相关业者公布指导原则。根据证期局副局长黄厚铭的说法,目前已初步敲定纳管 10 大方向,但由于稳定币牵涉到央行权责,因此指导原则仅针对「非稳定币的发行」,并未针对稳定币进行规范。

黄厚铭昨(7)日在例行记者会表示,金管会在 9 月底发布虚拟货币指导原则之后,接下来会推动虚拟资产业者成立公会、订定自律规范,且公会对业者具约束力,一旦有业者违反自律规范,金管会将要求对方改善,否则可引用洗钱防制法来处罚,罚锾从新台币 50 万元至 1 千万元不等。

另外,金管会还认为,考量到稳定币若成为广泛之支付工具,可能会影响国家货币主权、货币与外汇政策及金融稳定,这方面将涉及中央银行权责,因此金管会只针对非稳定币管理。

根据金管会资料,目前已完成洗钱防制法遵声明的虚拟资产业者合计 25 家,其中有 2 家为国外业者、23 家为本土币商;另有 27 家已送件,其中 21 家正在补件,2 家金管会判断无需进行洗钱防制法遵声明,另有 4 家还在审查中。换言之,台湾未来最多可能会有 52 家虚拟资产业者。

另外,立委郭国文也在 9 月 7 日召开公听会,建议虚拟资产应朝「制定专法」的监理方向,会中金管会证期局代表就指出,针对虚拟资产的纳管将采取滚动式检讨,未来不排除设定专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