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法官驳回 Uniswap 集体诉讼案,并把以太币称为「商品」

美国地方法官 Polk Failla 在驳回一桩针对去中心化交易所 Uniswap 的集体诉讼案中,把以太币称为「商品」。

在这一桩由 Uniswap 用户提起的集体诉讼案中,原告声称他们在该平台上因诈欺代币而蒙受金钱损失。法官 Polk Failla 在 8 月 30 日驳回了这起诉讼,并且在内文中写道:以太币和比特币是「加密商品」,而她也不认为 Uniswap 的代币销售应该受美国证券交易法主管。

有意思的是,Polk Failla 也是负责美国证管会(SEC)对加密货币交易所龙头 Coinbase 发动诉讼的法官,先前也有过负责其他加密货币诉讼案件的经验,包括涉及 Tether、Bitfinex 的案子。

The SDNY (Failla, J.) also explicitly found in its August 29 decision in Risely v. Uniswap that

Ethereum is a commodity, not a security.

No analysis of the issue, just the conclusion, but still, pretty definitive statement if you ask me.

👀👀👀 pic.twitter.com/KEc5Pf5kTC

— Bill Hughes : wchughes.eth 🦊 (@BillHughesDC) 2023 年 8 月 30 日

对于以太币在美国的法律地位划分而言,虽然 Polk Failla 的说法并不是明确判决,但另一位法官早在 7 月的判决中,把透过程式化销售、在交易所卖出的瑞波币(XRP)视为「商品」。

近年来,美国证管会(SEC)与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(CFTC)这两大金融监管机构针对加密货币的法律地位存在歧见、有所争端。

美国 SEC 主席詹斯勒(Gary Gensler)曾经宣称,「除比特币之外的所有一切加密货币都是证券」,属于 SEC 的管辖范围内;同时间,美国 CFTC 今年 3 月对币安提起诉讼时,就指控币安违反了「商品交易法」,而这又把以太币和其他加密货币视为「商品」。

目前有几项旨在厘清数位资产监管的法案正等待通过,针对该如何把加密货币的管理权分配给 SEC、CFTC,这些法案提议的作法各不相同,例如「21 世纪金融创新和技术法案」就建议建立一套加密货币分类流程,以方便分类为证券或商品;而其他法案表示要将权力分配给监管机构。

另外,「数位资产市场结构法案」则要求加密货币在获得「商品」地位前,应该要先经过 SEC 的认证,借此证明特定的加密货币具有足够的去中心化特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