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湾金管会吁:境外虚拟资产交易平台非经金管会核准设立之机构,务必提高警觉,谨慎判断真伪

台湾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(金管会)13 日表示,提醒「境外虚拟资产交易平台、境外基金销售管道、境外证券商之网路平台」投资人应遵循合法合规管道,若有发现台湾国内有非法业者销售金融商品或办理金融特许业务,除通报警政署 165 反诈骗专线,应检附相关证据向金管会检举。

金管会针对三项数位资产销售平台、管道提醒民众投资前应小心谨慎

金管会指出,由于「境外数位资产销售平台、境外基金销售管道、境外证券商之网路平台」非金管会监管,非法的基金销售管道,会假借财务公司、财务顾问公司名义招揽民众投资,特别是境外证券商不在「证券投资人及期货交易人保护法」及「金融消费者保护法」等法规保护范围内,投资前须自行承担风险。

金管会特别提醒,鉴于境外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并非经金管会核准设立之机构,可能未受外国主管机关监理,又相关商品系在境外提供,且虚拟资产交易资讯不透明、价格波动大,投资风险高,民众如透过境外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务必提高警觉,谨慎判断相关讯息之真伪。

今年 3 月底,金管会曾公告将依洗钱防制法,加强虚拟资产平台业者自律管理,订定「管理虚拟资产平台及交易业务事业(VASP)指导原则」,在 VASP 业者资讯揭露、商品审查、客户与平台资产分离保管、交易透明度、洗钱防制、客户权益保障、资安、营运系统、虚拟钱包,提出管理框架,但并没有实际的监管、强制性法案约束虚拟资产平台业者。

在没有完整法规保障下,金管会让业者采自行依「虚拟通货平台及交易业务事业防制洗钱及打击资恐办法」完成法遵声明,现已有 25 间 VASP 业者受金管会监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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